【10.31 – 11.11】112寒假學生社團定期規劃統籌經費補助申請

※提醒您, 疫情期間,寒假活動之辦理應預先考量風險成本及恪守各項防疫措施,並請密切注意課外組【最新公告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社團注意事項

一、申請期程:1111031日(一)起至1111日(五)1700(上班時間)

二、申請方式:於申請期間,備齊申請文件送課外組辦公室辦理

三、申請須知及申請文件
112寒假定期規劃統籌
 1.112寒假OOO社定期規劃統籌」活動單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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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請登入社團活動資訊系統建立活動後列印紙本,經社長及指導老師簽名,並蓋橢圓形社章。
社團活動資訊系統本活動申請頁面,校外技藝老師欄位請選擇「否」,俾利經費核銷時於系統填寫列印「活動成果資料表」。
經費核銷時,除於本校帳務系統報帳外,另需登入社團活動資訊填寫列印繳交「活動成果資料表」、「經費收支總表」、「經費補助核銷單」等文件。

2. 112寒假定期規劃統籌經費申請表
 *說明:檔案格式如公告附件,填妥後請社長簽名

3. 112寒假定期規劃統籌經費申請表所列之各項〈活動企劃書〉   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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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一項活動一份企劃書,企劃書應包含活動名稱、活動宗旨、主辦及協辦單位、 活動時間、活動地點、活動內容、經費預算、參加對象及工作人員等資訊。
活動企劃書範例(如公告附件)請社團自行參考使用。

四、注意事項  
(一)提醒您,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第三條「各社團純係同學間聯誼、參觀、遊覽或娛樂性之活動,不予補助。」

(二)本申請案不包含寒假社會服務隊經費補助。
(三)核銷期限:112317日(五)1700,逾期不得辦理核銷。依據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辦理。
(四)如有疑問,可洽詢課外組各社團輔導人員。

五、法規依據
   (一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
   (二)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自治組織及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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